北京社保划款时间
北京社保划款时间为每月15日前,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将当月职工社保费划入指定账户。逾期划缴将产生滞纳金。
单位缴纳注意要点
1. 划款方式
单位可通过网上银行、社保经办机构柜台或签约代缴机构划款。
2. 划款账号
单位需向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立社保缴费账号,并按时将社保费划入该账户。
3. 缴费基数
单位缴纳的社保费是以职工上月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费基数范围为:不低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4. 缴费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保费用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12%
失业保险:1%
工伤保险:1%
生育保险:0.8%
住房公积金:5%~12%
5. 滞纳金
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划缴社保,将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照未缴或少缴社保费的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 申报单位及职工信息
单位需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单位和职工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工资、缴费基数等。
7. 申报职工变动信息
单位职工发生变动时,如入职、离职、工资变动等,需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变动信息。
8. 保留缴费凭证
单位需保留社保缴费凭证,以备查验。
9. 按时查询社保记录
单位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或社保经办机构柜台查询职工社保缴费记录,确保缴费信息准确无误。
注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社保缴费信息和政策请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