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置换操作指南
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置换,是指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将原有住房抵押给公积金管理中心,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一套住房。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减轻购房者的还贷压力,提高住房改善效率。
## 操作流程
### 1. 申请资格审查
*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年限
* 原公积金贷款已按期还款满一定年限(一般为3年或5年)
* 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 原住房为普通自住住房,且无其他抵押
* 拥有稳定的还款来源
### 2. 提交申请材料
* 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置换申请表
* 身份证、户口本
* 原住房产权证、土地证
* 原公积金贷款还款证明
* 收入证明、征信报告
* 购房合同或协议
* 首付证明
### 3. 审批
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出具《抵押物置换审批通知书》。
### 4. 抵押登记
申请人持《抵押物置换审批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 5. 解押原住房
原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后,申请人持《贷款结清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原住房抵押注销登记。
### 6. 发放新贷款
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抵押物置换审批通知书》发放新住房公积金贷款。
## 注意要点
* 抵押物置换后的新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新住房的总价减去抵押物置换所得资金和新购房首付。
* 抵押物置换所得资金,必须用于偿还原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抵押物置换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较高的申请予以拒绝。
* 抵押物置换后,新购住房不得再次抵押给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置换操作流程中涉及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可能因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