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保险标的保险范围全不全
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利益的客体,即被保险人的人身及其健康。保险标的的核心是人身,即指具备实现人的生命过程的人体,是人身意外保险的首要标的。被保险人的身体、生命、健康都属于保险标的。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险标的具备以下特点:1.人身是具有社会关系的个体,人身不仅对其自身具有价值,也对其家庭、亲属、朋友、单位和社会具有价值。2.人身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具有唯一性。3.人身的价格难以估算。4.人身具有一定的独立性。5.人身意外保险的标的明确,具体,是客观存在的。6.人身意外保险的标的与标的的范围不相同。
人身意外保险保障范围的全面性
意外伤害的赔偿:人身意外保险保障范围是否全面,关键点在于意外伤害的赔偿。人身意外保险合同对意外伤害的定义一般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广义的定义指《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示范文本)》中对意外伤害的定义:“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的外来、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的直接、单独的作用下造成其身体受到伤害。”狭义的定义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的定义:“指驾驶人、乘坐人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因机动车原因造成的非本人的意外伤害事故。”
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
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
1.意外身故: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医学上确定为死亡,即达成汉字语意中“身”和“故”的含义。意外身故是人身意外保险责任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责任。因此,确定意外事故是否发生了意外身故是保险事故损失理赔的关键。
2.意外伤残: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医学上确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一定程度,即达成汉字语意中“伤”和“残”的含义。意外伤残也是人身意外保险责任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责任之一。意外伤残赔偿是人身意外保险责任中最复杂、争议最多的问题。
3.医疗费用: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直接支付的和必需的医疗费用补偿。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只针对意外伤害治疗费用。
4.误工津贴: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暂时丧失工作能力,使收入减少,而实际支付的误工费用补偿。